也算沽名钓誉(第1页)
“太平里的广记(..)”!
也算沽名钓誉
士大夫做官,应该以公心处之,事自理,民自服,不可因为自身的荣誉而枉法,这是基本常识。
但是,我见到的许多现象,都不是这样的。
比如,有富家和贫家打官司,县令一定向着穷人,认为穷人正确;有权势的人家和百姓家打官司,县令一定向着百姓,认为百姓正确。他们都不问道理如何。
有些官员,甚至在大门上贴着这样的告示:“无亲戚故旧”,“不见宾客”,“不接士人”。有一县令,禁止他儿子外出,他儿子犯禁,他就打,结果儿子跳井自杀。
河南有县令居然还有这样的行为:夜盖纸被,朝服弊衣,以示廉,其意是想让皇上知道,让老百姓夸奖他。
这里讲了两层意思。
第一层,官员执法,不问道理的正确与否,都向着穷人和百姓。
立场也许对,同情弱者,但是,法的公平公正,却被颠倒了。富人和有权势的人,一定都枉法吗?其实,为富和为官,都有基本的准则,如果违背基本准则,富不会久长,官也做不长。相反,不问青红皂白,整个社会的秩序一定会混乱无比。
亲朋好友,对官员的工作,一定有妨碍吗?显然绝对,至少缺了点人性,只要回避制度建立并良好执行,人人都有基本权利,不应剥夺。
第二层,典型的沽名钓誉。历朝官员,都有和职级相对应的生活保障,除非出现特殊。纸被子,过分了,上官和百姓,难道这么好糊弄吗?将别人看得太弱智,如果不是十分特殊的社会,人们并不会相信。不相信,还会有什么市场呢?不如盖着丝绸被,暖和软滑,睡足了觉,第二天起来,好好地为国家和百姓工作,这才是正道!
(金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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