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命司(第1页)
“太平里的广记(..)”!
看命司
京城有个靠嘴巴吃饭的人,居住在观桥的东面,他在家门口设了个铺面,上面打着旗号:看命司。
他的行为,连他的徒弟都看不下去:司者,国家政府部门和机构才可以称的,他就会耍点嘴皮子,也敢以司称?真是岂有此理!
大家商量,要不要联合起来起诉他,滥用名称。
一人说:这个不难的,我能让他扯下那个旗号。
第二天,那出主意的人,就迁到“看命司”对面的街道居住,也在门前开了个铺子,铺子上的旗号为:看命西司。
经过的人都看懂了,捂着嘴,一边笑,一边走。
“看命司”也知道了,觉得很难为情,就将旗号悄悄撤掉了。
在一个有序的社会里,容不得一点点无序的事情,一个旗号,充其量是广告牌,但也要合乎规范,不能忽悠人。
这种反击的方法,常常见到,不说它不好,却将荒诞无限延伸,让荒诞自动消除。
清朝刘廷玑的笔记,《在园杂志》卷一也有类似方法:
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,著述甚夥,有传奇十种……但所至携红牙一部,尽选秦女吴娃,未免放诞风流。昔寓京师,颜其旅馆之额曰“贱者居”。有好事者戏颜其对门曰“良者居”。盖笠翁所题本自谦,而谑者则讥所携也。
“贱者居”,表示自谦,我们都是戏班子,没有地位的演艺人员。而好事者的“良者居”,显然是讽刺李渔的戏班子。贱不是你们的本质所在,看你带了一大群的美女,挺自在的呀,哪是什么贱?
现代好多街头广告,也有“看命司”的遗风,甚至更离谱。
(宋岳珂《桯史》卷第五《看命司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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